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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耘普法小贴士|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篇(四)

发布时间:2024-05-22 08:00:01


    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小贴士”专栏,普及涉农相关法律知识。
夏耘篇
农业生产中
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快点来学习吧!
48.农机作业服务合同中将作业转交第三人时,工作成果应由谁负责?
    答:农机作业的一方将其作业中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接受服务的一方负责;未经接受服务的一方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49.农机作业服务合同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及时解决?
    答:接受服务一方发现农机作业的一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农机作业的一方,因农机作业一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接受服务一方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使损失扩大,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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