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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耕普法小贴士|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篇(四)

发布时间:2024-04-22 08:21:29


    “布谷飞飞劝早耕,舂锄扑扑趁春睛。”正是一年春耕农忙时,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春耕普法小贴士”专栏,普及春耕相关法律知识。
春耕篇
在春耕备耕期间,
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快点来学习吧!
15.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办?
    答:相关的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相关的租赁人需要根据自身签订这类租赁合同前的状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租赁人需要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恢复,以达到相应土地进行相应耕种的目的,来对土地进行相应的维护。
16.土地租赁合同有哪些是无效的?
    答: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为(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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