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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吟春正好 法润春耕时

发布时间:2024-04-22 07:54:56


春耕是一年农业生产的开始
也是农民一年期望的开端
更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作为全国基层法院中辖区耕地面积最大
和粮食产量最多的基层法院
红兴隆人民法院
始终秉承司法惠农、便农、利农的理念
多措并举全心、全力、全面护航春耕生产

    为贯彻落实农垦中院“法治护航春耕备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红兴隆人民法院紧抓春耕备耕关键节点,多措并举找准司法服务“三农”切入点,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法治春风惠农保粮仓。
开展“暖春行动” 守护万象“耕”新
    “大爷,购买种子、化肥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留好收据发票。”
    “您可以制定一个购销合同模板,写清楚购买的种类、批号、数量和给付时间等,这对经营者和农户都是一种保护。”

 

    红兴隆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开展“暖春行动”,组织全院干警走访农资商店、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致广大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600余份,结合真实案例讲述售假和违规经营带来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农户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营造规范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走访过程中,同时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潜在矛盾隐患全面梳理、分类登记,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联合网格员争取就地调处、化解纠纷,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畅通解纷渠道 不误农时农事
    “我可以退还他钱,但是不能全额退还,我们都已经签订协议了,他又反悔了,至少要扣掉5000元违约金。”
    “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片地块紧挨树边,要是早知道,我根本不会和他签协议。”
    在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法庭开启“涉‘三农’案件绿色通道”,及时在诉前化解纠纷。邢某与王某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书》,约定将王某名下的114亩旱田以每亩600元的价格承包给邢某,流转金额共计68400元。在邢某将钱转给王某和毛某(王某妻子)后,邢某才得知王某的地块紧邻树边,故与毛某协商退还68400元,不继续耕种,毛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但几日后,毛某并未履行承诺,故邢某向法庭求助,法庭干警了解案件详情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面对面”调解,从双方当事人之间认识多年的情谊为切入点,引导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某、毛某当庭退还邢某土地租金68000元。
    红兴隆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及基层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开辟“涉‘三农’案件绿色通道”15个,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农案件专项标记,针对简单、争议较小的涉农案件提供现场解纷服务,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为春耕抢农时提供司法保障。
开展巡回审判 贴心上门服务
    “法官,我最近忙于播种,没法按时参加调解……”
    “没关系,现在正值春耕农忙,法庭开启巡回审判模式,我们可以现场组织调解。”
    双柳河人民法庭办理的一起涉农案件的当事人周某经营一家农资商店,2022年至2023年间 季某在周某处累计赊购价值65500元的农药、化肥。2023年秋收后,周某多次向季某索要欠款,季某以各种理由推脱。2024年3月,周某向双柳河人民法庭求助。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即与季某取得联系,季某对欠款事实表示认同,但是由于忙于春耕生产,无法到庭参加调解。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法官带着周某驱车五十公里,来到季某的农田开展巡回审判。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季某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周某全部农药化肥款。
    红兴隆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贴心上门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变“等案上门”为“办案到作业站”,开启田间法庭、饭桌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审理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加大执行力度 保障胜诉权益
    “法官,我不是不想偿还欠款,只是目前生活困难,一时间难以拿出这么多的钱,希望可以宽限一些还款时间。”

 

    在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李某并非恶意拖欠欠款,而是因为其前几年种植的农作物收成不佳,令其无法及时偿还拖欠王某的12万元欠款。考虑到现在正值春耕,为不耽误春耕备耕,执行法官将李某的困境告知申请执行人王某,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王某表示愿意给予李某一定的宽限期,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约定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辖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辖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为李某争取到了春耕生产所需的部分物资,使其顺利完成春耕生产。这起涉农纠纷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均向法官表示感谢。
    红兴隆人民法院对多起涉农案件集中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对于一些陷入困境、无法及时春耕备耕的被执行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柔性执行,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行动开展以来,受理涉农执行案件25件,执行完毕24件,申请标的额200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94万元。
强化普法宣传 法润人心护春耕
    “乡亲们,有什么和春耕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问我们,我们可以现场解答。”
    “这是《服务“三农”法律知识200问》,里面是涉及‘三农’相关的法律知识,您可以拿一份回去看看。”

 

 

    红兴隆人民法院以庭室为单位,成立服务“三农”普法宣传队,建立“1+N”包联机制,即庭室每名干警包片一个或几个作业站、管理区、社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常态化“走访+普法”广泛征求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春耕普法需要。创新“法言法语”表达方式,把法官“想讲的”与群众“想听的”相结合,开展“司法服务大集”“法官说法日”“送法进田间”等普法活动23次,制发《服务“三农”法律知识200问》《服务“三农”白皮书》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56个,累计受众达1000余人,将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涉农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让“遇事找法”成为辖区群众共识,为春耕备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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