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兴隆农垦法院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为民司法,强调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截至目前统计数据,以刑事和解方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23件,调撤率达91%,受害人得到赔偿209.37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刑事案件的当事双方大都情绪对立,矛盾容易激化,和解工作难度大。对此,红兴隆农垦法院办案法官将化解矛盾纠纷与维护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作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先决条件,既努力为被害人争取最大的经济赔偿利益、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也尽量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谅解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与维护合法权益的高度统一。他们把思想教育作为有效工作方式,通过加大教育力度平复当事人情绪,修复双方关系。在积极为被害人取得赔偿基础上,劝说被害人着眼于未来、着眼于良善,谅解被告人,给被告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则深入释法说理,教育被告人深刻认识自己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损失与严重危害,促使被告人真心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尽力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