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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法榜样·凡人小事篇|“集市”上的“乡土”法官

发布时间:2024-03-25 08:32:30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辟“红法榜样·凡人小事篇”专栏,推介一批扎根审判一线,用汗水和心血投身司法事业的法院工作者,展播他们为群众做好“小事情”、解决“小问题”、调处“小矛盾”的“凡人小事”,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些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法院人,向身边的榜样学习!
“集市”上的“乡土”法官
红兴隆人民法院2023年度“优秀法官” 曲贵武
    “宁让‘车轱辘’多走一公里,也不让当事人多走一米,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这是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曲贵武多年来坚持的工作理念。
    见到曲贵武时,他正在“赶集”,只不过这个“集”不是“集市”的“集”,是“司法服务大集”的“集”。
    农村周期性的“赶集日”是当地人流量最大的一天,也是对辖区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的最佳时机。每逢“赶集日”,曲贵武都带领法庭干警在集市上支起法律服务“摊位”,化身“摊主”,现场吆喝法律“干货”,面对面答疑解惑,将“把法讲清、把理说透”作为“服务标准”。
    “我亲戚家的房子被烧了”
    “法官,我家亲戚的邻居在家里点火烧炕,把我家亲戚的房子烧了,他们还不想赔钱,你们能不能帮帮我们……”在“司法服务大集”活动现场,求助人找到曲贵武焦急的说。
    “您先别着急,能把详细情况跟我们说一说吗?”
    “您来评评理,你说本来两家是邻居,平时关系还不错,他家烧炕把我亲戚家的房子烧了,问他们要赔偿还推三阻四。那天在社区群里看到通知,听说赶集当天有个法律服务摊位,我家亲戚就赶紧委托我来咨询一下。”
    经过一番沟通,曲贵武了解到,薛某、宋某系邻居,2023年2月,82岁高龄的薛某在家点火烧炕,不慎引发火灾,将邻居宋某的房屋及部分物品烧毁,致使宋某“无家可归”,两家人因损害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本和睦相处的两家人也因此事生疏了起来。
    “如果处理不当,一定会激化邻里矛盾。”曲贵武听了求助人的叙述后当即作出判断。
    火灾现场变成巡回调解室
    “干脆咱们现在就到火灾现场看看。”在了解了详细案情后,曲贵武决定第一时间前往火灾现场实地查看房屋受损情况,并电话联系薛某、宋某,组织二人现场调解。因薛某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不便现场参与调解,故委托其儿子薛某文来协商此事。就这样,火灾现场变成了巡回调解室。
    一方面是因邻居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严重损失而“无家可归”的宋某,另一方面是身患重病且经济困难的薛某。如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修复好两家心中“裂痕”,成为了摆在曲贵武面前的一大难题。
    在调解现场,曲贵武带领双方当事人逐一清点因火灾而受损的物品,并详细查看了房屋受损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从法理、情理上深入剖析,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最终,薛某文代表父亲对给宋某带来的损失和麻烦深感抱歉,表示愿意赔偿宋某损失,宋某也念在多年邻里情分上在赔偿款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薛某一次性赔偿宋某12000元并当场履行。至此,邻里之间化干戈为玉帛,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小案无小事,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看似简单,但处理结果却对当事人至关重要。”曲贵武认为,邻里纠纷的化解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和谐,更关系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涉及邻里纠纷,不宜一判了之,要灵活运用“情、理、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到符合法理、兼顾情理,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曲贵武在审执一线奋斗30余年,翻开他的工作笔记,上面记录着他的工作日常,“3月1日,约好当事人到农机站查看水淹房”“3月6日,第二管理区法律服务大集,6点要准时出摊”,一行行字迹虽然简短,却件件都是当事人牵肠挂肚的“大事”。
    他常说:“公平正义不是‘远在天边’,而是在我们身边。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公正办案,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摸得着看得见。”他相信,只有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小案,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认可。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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