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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 狭路相逢“让”者胜

发布时间:2024-02-28 07:54:42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民生“小案”虽小,却关系“国之大者”,必须树牢“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司法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心上,以百姓之心为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身边“小案”,以小案的定分止争汇聚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庭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回顾
    2月7日,王某驾驶三轮车与张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此次事故中两人并没有受伤,农用车也无碍,但造成三轮车一定损坏,王某认为张某应赔偿自己一定的维修费,但张某认为自己无需赔偿,双方就车辆维修费问题争执不下,遂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官了解详细情况后,考虑到该案案情清晰,涉案金额较小,如经过诉讼程序将会增加双方诉累,且双方均为自用车辆,并未购买保险,若不能在短时间内化解纠纷,双方的矛盾存在进一步激化的风险。因此,法官本着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当天组织双方在诉前展开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面对面”调解的方式,现场与王某和张某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现场给付王某500元维修费,该案圆满化解。
    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实则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快速化解纠纷,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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