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 “水帘洞”引纠纷 诉前调解补“裂痕” 发布时间:2024-01-17 07:55:20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民生“小案”虽小,却关系“国之大者”,必须树牢“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司法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心上,以百姓之心为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身边“小案”,以小案的定分止争汇聚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问题引发的纠纷,高效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案情回顾
马某(301室)、冯某(401室)与薛某(501室)系楼上楼下的邻居。2022年10月,马某与冯某均发现棚顶漏水,导致自家厨房、门厅、卧室等房间的墙壁、家具、装饰、地板及部分灯具受损,严重影响了马某和冯某的正常生活。二人通过社区联系上薛某后,薛某仅在同年11月为二人修好了部分灯具,其他财物损失薛某均以各种借口未能修复,也拒绝赔偿任何损失,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马某和冯某来到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鉴定成本高、耗时长,既增加了双方诉讼成本,又割裂了双方的邻里关系。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法庭干警决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修复双方的邻里关系。
法庭干警通过电话沟通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待其情绪有所缓和后,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集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从利益平衡的角度疏导劝解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从促进邻里和谐、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用心释法说理,又结合财产受损程度,参考折旧等因素,引导双方议出满意的赔偿数额。最终,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薛某赔偿马某10000元,赔偿冯某20000元,并当场支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结束后,马某向法庭送来一面写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对法庭干警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