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心护苗|“法庭﹢”协同联动 诉前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16 08:34:57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红兴隆人民法院创建“红心护苗”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人民法院在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让未成年人在法治之光的照耀下茁壮成长。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红心护苗”专栏,全面记录红兴隆人民法院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校园建设中的司法故事。
向校园欺凌说“不”!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一起来看看
红兴隆人民法院兴凯湖人民法庭
如何联合学校、公安、司法部门
成功在诉前化解
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13岁的王某与同学车某、徐某在校期间多次发生口角。某天放学后,王某在学校附近的超市门口被车某、徐某殴打,二人还将王某的手机摔坏。王某的父母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带王某到医院检查身体(经检查王某身体并无大碍),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车某、徐某年龄均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王某及其父母遂来到兴凯湖人民法庭欲起诉车某、徐某及其父母,要求其赔偿4000元手机维修费及身体检查费并向王某当面道歉。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在校学生,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官立即与车某、徐某的家长取得联系,希望各方能够到法庭进行调解。同时,为妥善化解这起矛盾纠纷,法庭联合学校、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情理、法理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多个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明理,并针对车某、徐某父母在孩子第一次发生口角后,未能及时引导,妥善处置造成矛盾激化进行法治教育。在法官的主持下,在学校、公安、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经过一下午的调解,车某、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向王某当场道歉。车某、徐某的父母表示:“回家后会从自身找原因,想想应该如何教育好孩子,如何起到表率作用,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王某的父母也表示:“既然对方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也真诚道歉,愿意谅解并自愿放弃赔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结束后,法官还与学校工作人员座谈,要求学校积极履行教育、保护和管理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应和家长一起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让他们能够在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爱和呵护下健康成长。
以法为度,以爱之名。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