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诉前指导作用 为民化解侵权纠纷
作者:孙宝林 发布时间:2014-07-09 09:49:15
近年来,红兴隆农垦法院秉着服务群众、创造和谐的理念,打造便民利民和谐窗口,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
设立群众接待窗口,完善咨询职能。从塑造服务形象、优化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在立案大厅和法庭设立了群众接待窗口,安排人员轮流值守,接受法律咨询,讲解诉讼知识,受理口头和预约立案,劝导和帮助来诉群众合理依法确定被诉主体和诉讼请求,引导其依法理性诉讼,减少群众因基本的法律和诉讼知识的欠缺而处于不利局面的现象。今年四月初,辖区内退休人员某某诉其单位退休年限计算问题,多次来院咨询起诉。经了解发现,起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受国务院政策调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权范围,应由劳动部门通过行政审批来体现。在做起诉人思想工作的同时,书面请示政法委,商请政法委协调由信访部门牵头,组织劳动部门、改制企业及当事人共同协商处理,使其反映的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责任编辑:孙玉鑫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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