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组织各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在红兴隆农垦法院开展了刑事审判交流学习观摩庭,观摩庭开的是赵某故意杀人案件,本案中赵某故意杀害2人的手段凶残,在当地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给承担庭审保障任务的司法警察大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面对压力司法警察大队没有退缩和为难情绪,接到任务后积极调配警力,针对干警个人素质,合理分配岗位,保证庭审顺利进行的同时也不疏忽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对于重大案件的被告人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采取4名司法警察押解一名被告人。基于参与庭审人员比较多,法警大队采取了对旁听人员集中座位的方法,并专门安排2名司法警察负责警卫,这样有助于司法警察对于整体安全的掌控,庭审观摩人员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避免了因不了解环境出现混乱的情况。在整个看管、押解过程中始终有4名司法警察随身押解,确保被告人不出现自伤、自残、脱逃的可能性。庭审中面对镜头司法警察保持本色,本心不动摇,紧盯被告人的一举一动,庭审结束后马上把被告人押解到羁押室内,防止旁听人员情绪激动,出现哄闹法庭的现象,影响庭审安全。多年来红兴隆农垦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秉承着警卫之心、凝聚之魂、安全之魄的宗旨,确保了无一案件出现押解安全问题,得到了院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