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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剂司法“良方” 激活“三农”发展“一池春水”

发布时间:2023-11-23 08:55:48


    水美则鱼肥,土沃则稻香。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坚持把服务和保障“三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部署安排,积极探索出一条贯穿“立审执”全链条、一揽子服务保障辖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为辖区“三农”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新”换心,司法暖民心

 

    向能动司法发力,畅通助农惠农渠道。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化“服务‘三农’示范法庭”创建工作,开设“涉三农案件绿色通道”15个,实行“345”工作法,建立“三农”案件工作台账,实现“一案一档”跟踪管理,形成“一案一策”研究审理思路,持续提升涉农案件工作质效。
    向风险防范发力,筑牢涉诉预警屏障。坚持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精选近四年辖区典型涉农案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15次,发出司法建议63条,采纳57条,采纳率90.48%,持续推动辖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防范化解“三农”纠纷风险能力。

    向法治教育发力,营造更优法治环境。在“一网双微”开辟《“惠农暖春”保粮仓》《法护四季之夏耘篇》《守护秋收好“丰”景》等专栏,采取图文并茂、音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发布涉农纠纷典型案例,服务“三农”典型做法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聚焦报道。

以“优”解忧,助农添活力

 

    便捷诉讼降成本。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在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开展“田间法庭”“饭桌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2023年以来,累计驱车4600余公里,开展巡回审判70次,实地化解纠纷122件。
    高效解纷纾农困。推行“三点突破”调解法,即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的调解方式,认真梳理分析每件案件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和矛盾关键,坚持多元化解,各个击破,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善意执行护权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涉农执行强制措施,采取灵活执行保全、查封措施,助力缓解农户生产活动中的资金压力。2023年,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春雷”“夏雨”“秋风”等专项执行行动,累计驱车4000余公里,出动警车62辆,执行到位金额达9800余万元。
以“减”促简,“治理”提效能

 

    发挥“法院+网格员”合力。依托辖区“一网到底”管理服务网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2293名网格员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积极作用,每名网格员负责30-50户居民,经常性走访,对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对经网格员“一级调解”无法调处的矛盾进入“2室”,发挥“3员”作用。
    发挥“法院+‘2室’”协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与当地党委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法官入驻法务工作室和多元解纷室,主动回应群众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实现“大事不出管理区”。
    发挥“法院+‘3员’”齐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义务(特邀)调解员的作用,紧紧依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与管理区、作业站负责人联动协作,法官每月“巡诊”模式,不断扩大解纷主体,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
    “食为政首,粮安天下。”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厚植司法为民的情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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