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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家门口调解”为弱势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3-11-02 10:24:28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办案优势,走进当事人家中妥善处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患病当事人提供了一次贴心的上门服务,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案情简介


    2014年初,赵某购买了迟某与贺某的一间车库,并向二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6万元,因故双方当时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今年9月份,赵某找到迟某与贺某协商办理过户事宜,二人同意按协议履行并协助赵某办理产权变更事宜,但贺某因患病导致语言表达困难,且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办理。产权登记部门告知赵某,房屋登记在迟某与贺某名下,需要买卖房屋的各方同时到场才可办理。为了顺利过户,赵某到卫星人民法庭寻求解决办法。
处理经过

 

    经了解,贺某因脑梗后遗症导致语言表达受到影响,且居家康复无法外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当事人诉累,在争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书记员与赵某一同来到迟某与贺某家中,将调解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贺某虽语言表达不准确,但对法官上门解纷非常感谢,一再用手势表达感激之情。迟某真诚地说,“感谢你们啊,为了我们的事还专门到家里一趟,解决了我们的难题,给你们添麻烦了。”赵某持民事调解书顺利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委托其妻子送来了锦旗,对卫星人民法庭干警高效解纷表示感谢。
    走出的是脚步,温暖的是人心。卫星人民法庭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家门口”服务,既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又传递了司法温情,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彰显了法院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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