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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破“冰”行动,夫妻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23-10-31 08:52:18


    “老张,最近怎么样?和爱人相处如何?我没事,就是打电话问问你们的小日子过得怎么样?”我在电话回访中询问一起案件当事人生活近况。
    “真没想到李庭长还记得我俩的事,真是让您操心了。我们现在很好,之前的误会、心结都解开了。”案件当事人张某回复道。
    回想起数月前的这起离婚纠纷,我既为夫妻双方的破镜重圆感到欣慰,也为自己的坚持感到值得。
    今年8月,法庭接收到一起离婚案件的起诉书,我立刻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调查发现双方当事人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因家庭琐事矛盾激化提出离婚,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我决定在诉前先开展调解工作。
    我通过电话远程联系当事人张某,在沟通中我了解到,林某(女)系山东人嫁到我辖区,与张某(男)两人十年前离开辖区出国务工,林某于2018年回国后返回山东老家,张某于今年5月回国。多年来,两人聚少离多,近期因琐事发生口角产生隔阂,双方都拒绝主动求和,遂林某萌生了离婚的想法,张某电话称其虽不愿离婚仍尊重林某离婚意愿,但其过去几年的务工收入都已悉数交给了林某,要求林某支付其40000元后同意离婚。
    张某主动求和的希望渺茫,我尝试着让林某放下芥蒂,缓和双方关系。我拨通了林某的电话。在电话里,林某操着极重的方言开始了她的陈述,虽然难以理解,但我深知此刻她需要一名倾听者。在近半小时的陈述后,林某询问我何时可以判决离婚,在交流中我敏锐地捕捉到两人感情尚在,只是双方迫于“面子”不愿低头。在林某心情平静后,我将张某不愿离婚的真实意愿进行了转达,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针对二人的家庭收入分配问题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劝导其冷静思考,考虑到林某人在外地,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约定两日后组织线上调解。
    为了增加调解成功率,我又与其二人孩子张某某取得联系,希望他能参加线上调解,从亲情的角度缓和二人矛盾。
    两日后,我通过微信建立调解工作群,开展线上调解工作。从两人相识到组织家庭的不易等方面,唤起双方对彼此的感情,将沟通、安慰、劝解、普法相结合。儿子张某某加入调解后,表达了其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和谐家庭的意愿。最终,张某、林某意识到二人感情尚在,愿意给彼此机会,继续共同生活,双方重归于好。调解最后,林某流着泪水隔空对着张某和张某某承诺,马上订票返回与家人团聚。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数月后,我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到,林某、张某及张某某正打算外出聚餐,一家人感情持续升温,电话中我为他们的幸福感到高兴,并表示婚姻的意义不在于家庭中哪一方更有地位和面子,而在于谁给予了家庭和对方更多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希望他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共同扶持,互相照料,在彼此陪伴中收获幸福。
    依法裁判不应该仅局限于那沉睡在万卷书屋里的僵硬法条,更要探索在法律之外那更有人性温情的一面。这就要求我们人民法官,不仅仅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对立法旨意和初衷保持深刻认识,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实践变革创新,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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