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执行信息公开

 

红兴隆人民法院:人民群众一“吹哨” 司法服务来“报到”

发布时间:2023-10-30 09:59:21


    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将民生理念贯穿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坚持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将法治阳光洒向每一个角落,把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位人民群众。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上门服务”,圆满化解一起长达15年的承揽合同纠纷,用实际行动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到实处。
基本案情
    李某与栾某系多年好友,2008年栾某雇佣李某使用压路机作业,约定雇佣费用为3.5万元。雇佣关系结束后,栾某仅支付2500元,剩余款项至今未给付,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李某来到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患有脑梗,行动不便且言语表述不清晰;栾某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到庭参与调解,综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身体条件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到栾某家中开展工作。
    调解当日,法庭干警带着李某驱车70余公里前往栾某家中。到达栾某家后,承办法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促使栾某认识到雇佣费久拖不还会对自身信誉以及今后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判决后仍不还款,则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产生信用污点,影响到自己以及子女的就业、生活,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引导李某考虑栾某目前的实际状况和经济能力,确实无法立即支付全部款项。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栾某当场给付李某21000元,剩余款项李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开庭”,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实现“人民群众一‘吹哨’ 司法服务来‘报到’”。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