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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红兴隆人民法院获评第二批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3-10-25 07:43:40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联合公布了第二批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名单,红兴隆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校园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红兴隆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安全问题向辖区学校发出司法建议11份,回函采纳并整改到位率100%。选派16名优秀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常态化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模拟庭审、普法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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