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世界粮食日
民以食为天
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
你了解这些关于“粮食”的
法律法规吗?
农业法
农业发展是关乎我国粮食生产的大事。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7月2日正式施行。现行农业法则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法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本法,设有国家粮食安全专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直接关系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指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的法律。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8章81条,规定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种子法明确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具体载明事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样品的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由环保部起草的法律体系,目的是制定土壤污染行动计划。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机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