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稻田
不仅是美丽的自然风光
是丰收的象征
更是对劳动者的礼赞
在一片金色稻田中
一抹抹“法徽红”格外闪耀
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在秋收农忙时节开启“巡回审判”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让“法徽红”在“金色麦田”里闪耀。
近日,红旗岭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田某与董某是地邻关系,田某雇佣万某、王某为其收割水稻,董某义务帮助田某收割水稻。在收割过程中,收割机(收割机为万某、王某所有)发生故障,董某协助修理的过程中,被收割机飞出的铁销子击伤右眼,经医院诊断为右眼晶状体脱落。董某认为田某、万某、王某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找到几人协商,但是各方对于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有较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董某将三人诉至红旗岭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为进一步还原案情、划分责任、定分止争,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田某的水稻地。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情、诚、事、理、和”五字调解法,耐心做各方当事人工作。在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各方均有和解意愿,但矛盾纠纷的焦点在于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针对争议焦点法官从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解互谅,逐渐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田某、王某、万某共承担5万元赔偿责任,王某、万某的赔偿款用收割费用顶抵,于2023年12月10日前由田某一次性给付,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从春耕到秋收
红兴隆人民法院
始终秉承一心为民的理念
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在基层
化解在田间地头
将人民法院的温情
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助农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