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人民法院
“三争”晋先
10月7日,《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刊载红兴隆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卜洪元《根植沃土 护航粮食安全》的调研文章。
根植沃土 护航粮食安全
红兴隆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卜洪元
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是推动变革的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统领,做实“办理与治理并重”,引导采用现代化的理念和思维方式,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促进各项工作更加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红兴隆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基层法院中辖区耕地面积最大、粮食产量最多的基层法院,如何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将司法服务服务于乡村振兴中,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课题,更是一份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坚持审判理念现代化,用“纲”和“魂”统一思想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就是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传递司法善意、展现司法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2016年-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来到黑龙江,对黑龙江农业工作做出了指示,尤其在黑土地保护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黑土地是耕地里的大熊猫”,强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我们要坚持以司法守护黑土地上的幸福生活,让人民群众安心在北大荒黑土地耕种。
红兴隆人民法院以“三农”工作为抓手,在黑土地保护利用迈向法治化轨道、服务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等方面大胆尝试、持续发力。一是强化协作。联合辖区党委、司法局、公安局、农业发展部、政法委、合规风控部、管理区、社区分别召开保护黑土地工作联席会议,强化各职能部门间协作,统筹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形成“责任共担、生态共护、经验共享”的黑土地保护整体合力。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在人民法庭设立黑土地保护服务站,发出《红兴隆人民法院黑土地保护倡议书》,从打击违法行为、便捷司法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组织专题宣传等方面完善机制建设,呼吁辖区群众积极学习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投身黑土地保护实践。三是加强监管。以护地、护农、护粮为切入点、着力点,准确适用黑土地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办理一批在当地具有良好社会效果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典型案件,为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筑牢法治屏障。
坚持审判理念现代化,坚持能动司法开启便民利农“快车道”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就是要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完善审判机制,压实司法责任,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红兴隆人民法院坚持以新时代能动司法为核心和导向,积极构建便民利农的法院工作体系,自觉找准司法服务现代化大农业着力点。一是聚焦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创新司法服务理念。在辖区农业生产中的“春耕、夏种、秋收、冬藏”等矛盾易发的重要节点,推行“联动协作保稳定、加强审执促发展”共建理念,构建法官包联一对一服务机制,对农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落实落靠,营造平安和谐稳定农业发展环境。二是加强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司法服务机制。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专项标记,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实现立审执全流程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建立“三农”案件工作台账,院长、分管院长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实现“一案一档”跟踪管理,形成“一案一策”研究审理思路,持续提升涉农案件工作质效。三是认真落实“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坚持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突破点的“三点突破”调解法,实行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宣判、就地履行的“四个就地”工作法,变“等案上门”为“办案到作业站”,开启田间法庭、饭桌法庭、假日法庭、傍晚法庭等审理方式,努力使司法裁判“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司法裁判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确保司法工作适应新的时代需求和发展要求。
坚持审判理念现代化,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就是要让审判过程和结果更加符合公众认知,让公正与效率可见,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着力解决由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矛盾纠纷,同时还要预防在未来的发展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类问题。
红兴隆人民法院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导向,树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精心设立“3+N”普法宣传队,定期深入管理区、作业站开展对接走访、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持续加强涉农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遇事找法、解决矛盾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探索打造立足于自身院情、独具法院特色的“1+2+3+N”的矛盾纠纷梯次化解、分层过滤诉源治理体系,通过网格员实行矛盾纠纷网格“一级调解”,让“小事不出社区”;92名人民陪审员、14名人民调解员、540名义务(特邀)调解员协同配合进驻法务工作室、多元解纷室实行矛盾纠纷“二级调解”;让“大事不出管理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确认为辅,对网格、法务工作室、多元解纷室无法调处的矛盾进一步“三级调解”,让“纠纷就地解决”。通过这一支近3000人的义务调解队伍,实现大量涉农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未诉。
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国之大者”,又是“使命所系”“责任所在”。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持续健全、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加强、权益保障更加全面、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日益增强,有效助推了审判质效与为民解忧新局面。
扎根北大荒,心系大粮仓。红兴隆人民法院以根植大荒沃土、护航粮食安全为己任,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