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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一根垄”起纠纷 “三进家”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3-09-28 08:16:39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也难免发生摩擦和矛盾。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一根垄”而引发的邻里纠纷。 

案情回顾

    卢某与葛某系某小区相邻单元的邻居。一天,葛某在楼下与人闲聊时说起楼下的菜园里有一根垄应该是她的,这话恰巧被菜园的种植者卢某听到,两人立即争执起来,都说这根垄是自己的,二人争执不下,情绪激动时双方动了手。后卢某报警,经过公安机关处理,对葛某作出处二百元罚款的决定。卢某因心脏不适住院治疗8天,出院后要求葛某赔偿医疗费、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但葛某拒绝赔偿,二人协商未果,卢某将葛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葛某称自己患有腿疾,行动不便,其丈夫患病瘫痪在床,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每个月仅靠老两口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且公安机关已经对她进行处罚,不同意赔偿。卢某则认为,虽然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处理,但因二人打架导致自己住院产生的费用需要葛某负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邻里纠纷无小事,为进一步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法庭干警先后三次来到原、被告家中分别进行沟通,劝导双方考虑邻里间应互谅互让,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从情理与法理多角度分析,并就赔偿数额引导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只要求被告赔偿住院治疗费用1300元,放弃对陪护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的主张,被告也同意支付,原告当场撤诉。至此,一件邻里之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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