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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 | 红兴隆人民法院召开诉源治理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3-08-18 08:03:3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全省高级法官研讨班和农垦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暨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总结和部署全院诉源治理工作。8月17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在南横林子人民法庭组织召开诉源治理现场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邹明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四分场“法务工作室”,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法务工作室”布设展板,现场听取了“法务工作室”义务调解员及驻室法官开展工作情况。

 

    在南横林子人民法庭,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法庭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党建活动室、军垦文化长廊、法庭文化长廊、审判庭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服务“三农”示范法庭创建情况和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等,并就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在座谈会上,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曲贵武、双柳河人民法庭负责人伊晓宇、卫星人民法庭庭长李婧婧、海林人民法庭庭长李正强围绕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构筑多元解纷新格局,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要求

    一要转变思想,深刻认识到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诉源治理作为国家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延伸,要做实能动司法,全员、全力、全程、全口径、全方位推进的诉源治理工作,真正把“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

    二要主动融入,抓实抓细诉源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规范性、精准性。要建立联调联动机制,扎实推进“1+2+3+N”诉源治理体系,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义务(特邀)调解员培训指导,正确处理立案登记制与诉源治理的关系,及时满足基层司法需求。

    三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普及性。要严格贯彻落实《红兴隆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遏制类案多发高发态势,发挥好司法建议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通过司法建议“小切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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