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
红兴隆人民法院在行动
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以身作则
开展垃圾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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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15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双柳河人民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辖区集市,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环保条幅、发放生态文明宣传单等方式,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辖区群众将生态环保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生态保护的倡导者、先行者,守护美丽家乡绿水青山。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
8月15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开展垃圾清理活动。干警们走进辖区公园,清理纸屑、烟头、枯叶及生活垃圾等,以自身行动号召辖区群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干警表示,参与垃圾清理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更增强我们环境保护的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生态兴则文明兴。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