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能动司法理念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妥善处理了一起物权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执行法官实地勘查、了解案情
吴某和杜某是上下楼邻里关系。吴某家中漏水渗透到杜某家中,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杜某多次找到吴某协商均未果,杜某一气之下私自安装阀门,控制楼上吴某用水。吴某发现后,找到杜某让其拆除阀门,但杜某拒不拆除,吴某无奈将杜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拆除阀门恢复用水并赔偿其外出租房经济损失10000元。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积怨已深,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依法判决,杜某2日内拆除阀门恢复用水,因证据不足未支持其赔偿损失请求,但杜某迟迟未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官现场勘查,发现阀门虽已拆除,但未复原管道,非永久性拆除,还有再次安装的可能。为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一方面向杜某释法明理,劝解其与邻为善,遇有矛盾纠纷,要采取合法合理的途径化解,切勿采取极端措施,另一方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管道工人对管道进行复原
在释法明理及法律威慑的作用下,被执行人表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承诺会彻底拆除并向申请执行人赔礼道歉。在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联系自来水公司以及管道工人,对管道复原,经过管道工人的操作,管道恢复原样。执行法官现场与申请执行人视频通话,告知其拆除结果,申请执行人吴某表示十分满意并不再追究其赔偿责任,该案顺利执结。
“民生无小事”。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紧系民生。红兴隆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