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急需资金的申请人
一边是艰难的被执行人
如何维护司法权威
如何兼顾双方利益
红兴隆人民法院
坚持能动司法、善意执行
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司法的温度
01案情回顾
2018年春季,姜某与张某夫妻二人在某种植合作社赊欠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双方约定当年年底前偿还欠款,但姜某、张某未能按双方约定给付欠款。某种植合作社于2022年初向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申请支付令,姜某与张某对某合作社陈述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无异议,均表示认可,但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近日,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旺季某种植合作社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故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欠款本金及近6年的利息和延迟履行金,共计5.5万余元。
02处理经过
执行立案后,卫星人民法庭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姜某与张某夫妻二人,送达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在与被执行人姜某电话沟通中,姜某得知申请人不仅主张欠款本金,还主张了利息、迟延履行金等,情绪突然崩溃。法庭干警敏感地察觉到姜某的失常,立即驱车前往姜某家中,在安抚好姜某的情绪后,经询问得知姜某的丈夫张某身患肠癌,家里收入基本用于治疗,除每月2000余元的退休工资外无其他经济来源。
一边是小微企业急需资金经营运转的申请人,一边是因患病而陷入艰难境地的被执行人,怎么办?
执行干警找到申请人,如实告知了被执行人面临的现实困难,引导其换位思考,对被执行人给予充分理解和宽容。经过法庭执行干警的努力,申请人最终决定自愿放弃全部利息和滞纳金,而被执行人也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偿还欠款,让申请人渡过经营难关。在被执行人亲属的帮助下,姜某、张某一次性给付某种植合作社3万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执行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在本案中充分考虑双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纾困解难兼顾双方利益,既助力了微小企业的经营发展,也照顾了弱势群体的现实利益,让双方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