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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以司法之翼护“老有所安”

发布时间:2023-06-06 09:50:05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合同、侵权等各类纠纷,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司法之翼护“老有所安”,促“老有所乐”。

一、开辟涉老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

 

 

    法庭秉承“便民、利民、亲民、惠民”的理念,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立案大厅为老年人提供导诉咨询,配备放大镜、饮水机等必需品。根据涉老年人案件的特点,有效给予老年人诉讼服务指导和帮助,针对行动不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法庭干警上门立案、送达、调解,提供细心周到的“一对一”上门服务,实现快速、便捷立案,通过云庭审、微信视频等方式开庭审理,进一步减轻老年人诉累,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三年来,为辖区涉老年人案件当事人上门送达应诉材料百余份,通过云庭审、微信视频等方式开庭审理涉老年人案件50件。

二、强化诉源治理,将调解贯穿涉老纠纷始终

 

 

    按照“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方针,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把调解贯穿于整个涉老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使法庭调解关口前移,积极提升涉老纠纷化解能力,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2021年,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两位老人将患有精神抑郁类疾病的女儿刘某送至某农场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刘某死亡,刘某家属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对刘某死亡结果与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进行鉴定。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按照程序进入鉴定环节,但经法院委托,三家鉴定机构均以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能力为由不予受理。两位老人对此结果不能接受,情绪十分激动。为有效解决原被告双方矛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干警积极与医院及属地党委沟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属地党委的配合下,最终家属与医院达成和解,两位老人顺利拿到赔偿款,这件历时近半年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三、聚焦专业审判,妥善处理涉老纠纷民事案件

 

    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及财产权益,为老年人营造安全、便利的法治环境,双柳河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巡回审判”、“上门送达”、“云庭审”、“视频开庭”等方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加大“下沉”力度,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通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米”。2022年春,法庭受理了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是90多岁高龄的朱某和80岁的矫某,两位老人系重组家庭,随着双方老人年事渐高,无法互相照顾。朱某由于身体原因,近几年一直生活在儿子家中,由儿子照料,夫妻双方近两年没有见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老人年事已高,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多次到两位老人家中家访,了解相关情况,听取双方老人诉求,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矛盾较深,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采用视频开庭的方式,让两位老人坐在家中,由双方子女陪同开庭。最终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作出离婚判决,双方老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四、延伸司法职能,创新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法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法庭多次组织干警深入五九七农场街道、社区、公园等老年人常见活动场所,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讲授《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特别针对预防电信诈骗、老年人如何维权等法律知识进行一对一讲解,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变成老年人“喜欢听”“听得懂”的语言。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树立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三年来,累计开展送法12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张,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200余个。

    依法审理涉老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利用司法手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从辖区司法工作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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