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场官司十年仇。”在对簿公堂、对与错的判决执行后,可能纠纷本身的争执画上了句号,但双方当事人的情感往往留下难以抚平的裂痕,只有让当事人情感得以平复,让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才是最终目的。
红兴隆人民法院开展院机关业务庭室和案件基数大的基层人民法庭结对活动,近日,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和青山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的结对子活动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与李某系多年朋友,生活中互帮互助以“兄弟”相称。因李某出现经济困难,王某多次伸出援手、倾囊相助,后双方对借款数额和还款期限等问题产生争议,故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立即偿还借款本息66.67万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所持证据审慎研判,认为本案如一判了之,必会割裂双方多年友谊,为两人日后的相处留下隐患。经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后发现,本案破“冰”之处在于原告王某认为被告李某有违自己“雪中送碳”的深厚情谊,对被告李某还款态度的不满情绪已远远超过还款争议本身。为此,法官决定从双方多年友谊为突破口,运用“三点突破”调解法,引导双方当事人念及“兄弟”之情,消解心中怨气,妥善化解矛盾,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返还王某借款本金37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返还20万元;剩余17万元自2024年起每年还款2万元,直至还清为止,本案圆满化解。
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从“找法官断案”到“与当事人说理”,一起“兄弟反目”的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不仅圆满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恩怨,而且减少了双方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确保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