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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以“和”为贵 高效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5-05 07:52:59


    红兴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处于解决群众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最前沿的优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民生“小”事,努力将矛盾纠纷和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促和谐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青山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被告即时履行债务,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2年3月6日,郑某以22万元的价格将某农场申通快递业务兑付给赵某,17万元现场支付,剩余5万元双方约定于2023年3月8日前付清,如到期未还,则按3%的利率支付利息。欠款到期后,赵某未按照约定偿还欠款,郑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庭。法庭受理案件后,郑某申请诉讼保全,法庭依法及时冻结了赵某银行账户内3万余元存款。随后,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赵某称,爷爷住院,冻结的这笔钱是救命钱,要求立即解除冻结。郑某则称赵某违背诚信原则,其银行账户中有3万余元存款却表示没钱偿还,属于欺骗行为,不同意解除冻结,双方互不退让。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面对面”调解,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缓解对抗情绪,并从法、理、情上启发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郑某体谅赵某难处,自愿放弃利息,被告赵某当庭给付郑某欠款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线下调解”﹢“线上调解”化纠纷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收到当事人赠送的一面写有“为企业护航 真诚暖人心”的锦旗。

    2021年5月,胡某在某农机经销公司购买水稻地农用机械,某农机经销公司推出买大车让利出售小车活动,双方约定,小车购买款于秋收后支付,秋收后,胡某仅支付大车款,小车款3500元一直未支付。胡某以车辆质量问题拒绝给付,某农机经销公司将胡某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陷入僵局。但法庭干警没有放弃调解的希望,经过5次线下调解和6次电话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某农机经销公司自愿放弃1700元,剩余1800元胡某当庭支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秉承“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坚持“对当事人多一份耐心,对群众的事情多一点关切”,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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