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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变“会计师” 26小时理清账目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4-18 08:19:41


    “感谢红旗岭人民法庭,你们真是太负责了,帮我们理清了账目,真正的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林某将256.56亩旱田租给王某种植,双方约定王某在作物收割前将土地租金、机车作业费等一次性向林某结清。由于二人所在农场提供农业服务,土地承包户的粮食可由农场统一售卖,并将作物售卖款统一汇至土地承包户账户。二人约定继续由农场提供农业服务,王某租种土地收获粮食售卖后,钱款统一汇至林某账户,再由林某转给王某。粮食售卖后,王某声称未收到林某转账的作物售卖款,林某称王某尚有7654元机车作业费未给付,二人协商无果。

    2023年4月13日上午10点,林某到法庭提起诉讼。考虑本案是涉农纠纷且案涉金额较小,红旗岭人民法庭开启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立即联系王某。11点30分,王某来到法庭。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表示自己应给付的部分均已支付,要求核对往来账目。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法官调取双方1年内银行、微信流水逐一核对。经过3小时的核对,发现王某确实未给付7654元机车作业费,同时核对出林某未将12万元作物售卖款给付给王某。但林某表示自己一时记不清楚是否给付作物售卖款,需要回家与妻子确认一下,若确实未给付将立即支付。

    次日上午10点,法官接到林某电话,林某称作物售卖款分几笔从其妻子账户转入林某弟弟账户。法官当即前往银行调取林某妻子账户往来明细核实。经过近2小时的核对后,确认林某所言属实。法官立即电话告知王某核对结果。双方当事人感谢法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账目核对的如此清楚,均表示将按照法院核对的结果自行给付。王某当即将机车作业费给付林某,林某撤回起诉。此案仅用26小时顺利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

    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情、诚、事、理、和”五字工作法,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大小事不出庭、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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