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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古稀老人“钱袋子” 莫让他人“钻空子”

发布时间:2023-03-29 08:10:12


守住老人“钱袋子”

莫让他人“钻空子”

以司法之力护“老有所依”

以司法之翼护“老有所安”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鸭山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是一位75岁古稀老人。

案情简介

    75岁的关大爷居住在某农场,他的儿女在城里工作。关大爷依靠微薄的养老金生活,平时省吃俭用,唯一的爱好就是钓鱼。33岁的刘某承包养鱼池,每次见到关大爷来钓鱼,都会热情地与其打招呼、攀谈,两人逐渐成为好友。2021年6月,刘某在养鱼池和关大爷聊天的时候称:自己现在有难处,之前做生意还欠了别人不少钱,还有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希望大爷能够帮忙借钱周转,并承诺以后连本带利将钱还给大爷。关大爷并未多想,便将平时省吃俭用和向其他朋友借的钱共计2500元借给了刘某。但之后,关大爷就无法联络上刘某。无奈之下,关大爷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受案后,法庭依法向公安局调取刘某户籍,查找到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查询刘某的联系方式。最终,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刘某。通话中,法官耐心地向刘某释法明理,但刘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定于2023年3月14日8时30分开庭审理,开庭当日被告刘某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法官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刘某和关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刘某应向关某偿还借款。判决送达过程中,法官数次拨打刘某电话,终于与其取得联系。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月底前将欠款一次性给付关某。

法官提示

    老年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借给他人钱财时应和子女商量,勿盲目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儿女们要多关心老人,莫让他人“钻空子”。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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