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沃野“北大仓”
春回大地好时光
司法护航“加速度”
不负农时不负春
绵绵“法雨”化为霖
法润人心护春耕
惠农暖春
普法先行
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第二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保春耕”十二条意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保护垦区粮食安全,红兴隆人民法院在“3·15”来临之际,集中开展“惠农暖春”行动,护农促春耕,打响春耕保卫战。
法院干警深入辖区农资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单,围绕在销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引起的纠纷,及故意销售假种子、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着重强调要保证种子、化肥的质量。“农资质量事关春耕生产、事关大国粮仓,你们进货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做好采购、销售备案,严格把控农资产品质量”。法院干警在走访农资企业时,这样叮嘱。
此次活动,累计在辖区发放普法宣传单300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20个,将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农资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了千家万户。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提升了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掀起了春季农资打假护农的强大声势,为今年春耕生产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红兴隆人民法院“惠农暖春”行动持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