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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培训方式 开展干警“历练”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1 08:43:28



    红兴隆农垦法院为了民商事审判权责任制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决定通过轮训的方式,开展维期一年的“历练庭长、历练审判员、历练书记员”的“三历练”活动,并于2014年3月19日上午,召开民商事干警“三历”动员会议,对该项活动进行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各人民法庭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法庭全员要无条件接受历练,非极特殊理由不得请假。要努力克服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等诸多困难,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力争做到“两不误、双促进”,确保培训历练取得成效。 二是强化考评,明确责任。采取考试和考核两种方式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人员要再次培训。要通过开展培训考试、案件庭审、文书制作等方式,不定期检验活动开展的成效。要求干警记学习笔记并在历练结束后撰写一篇历练心得体会或历练感悟;对培训历练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促进法院工作开展的,年终予以嘉奖;对培训历练敷衍塞责按照相应规定从严处理。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培训历练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培训学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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