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麦里说“典”事,金秋护农“谷满仓”,红兴隆人民法院在收获季,开展“金秋助农”行动,结合农忙季节特点,紧紧围绕助农、护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祖国粮仓平安稳定,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用司法力量护航垦区“大航母”发展。
多措并举助农秋收
一是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化司法服务。针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保证农户不因诉讼耽误秋收,主动延伸服务职能,深入田间地头送达诉讼材料,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利民、惠民。在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忙于秋收不便前往,法庭干警驱车60余公里前往被告田地,送达了相关材料并现场解答了被告法律问题,不耽误当事人秋收;在原告孙某与被告高某离婚纠纷一案中,高某因忙于收地,无法到庭签收立案材料,法庭干警利用午休时间驱车30余公里将立案材料送至当事人手中;在原告侯某与被告王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告表示忙于修理农用车无法及时到庭领取传票,法庭干警及时上门送达传票并告知其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王某对法庭干警上门送达的行为表示感谢。为解决农户秋收时节“雇工难”的燃眉之急,宏图人民法庭组建秋收助农志愿服务队,到辖区第十作业站,帮助农忙时节的种植户收割稻谷,以干警的“初心”换来了群众的“安心”。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考虑到秋收农忙,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干警贴心上门服务,坚持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结案,切实保证农户诉讼、农忙“两不误”。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法庭干警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告无果,后经了解,被告因秋收农忙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不误秋收,案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驱车30余公里前往当事人所在地,对事实情况进一步调查,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于秋收卖粮后将4.4万元一次性偿还原告。至此,该案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同时,法庭干警利用深入田间地头的机会,通过与农户的近距离接触,从法律层面构建和谐共处的乡间邻里关系,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种植户秋收、秋售的有利时机,为申请人执行回“血汗钱”。葛某于2021年秋季受雇于张某,为张某水田收割和运粮。秋收后,张某未按约定给付葛某农机作业费,无奈之下,葛某到法庭求助,法庭向张某送达了支付令,但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庭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但张某屡次称自己已离开农场在外地,且目前无力偿还欠款。经过查控,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法庭多番调查,得知张某在密山市某村承包种植水田80余亩。预计张某即将秋收,执行的最佳时机已到,约定好时间和地点后驱车前往,张某的水田尚未收获,法庭立即对张某的“站杆”水稻采取了强制措施,张某自知已无法再逃避债务,遂同意配合法庭执行。2天后,张某的水稻开始收获,干警们现场全程监督,张某将水稻折现后,立即向葛某支付农机作业费5万余元。
四是注重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针对秋收时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情况,组织干警深入到田间地头进行普法宣传,为农户送去法律知识,针对秋收农忙时节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涉农纠纷,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盗窃、诈骗案件等,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防火、防盗、防诈骗常识,切实提高农户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并向农户详细介绍了跨域立案服务、委托鉴定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相关的内容,并现场解答农户提出的涉农法律问题,就发生纠纷后如何立案、审理、调解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高农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农户通过正确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继续用司法力量护航垦区大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