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红兴隆农垦法院始终把为民生服务、为稳定服务、为发展服务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紧紧融入到执法办案中。
强化群众意识,司法为民举措落到实处。积极畅通诉求渠道,认真倾听来访群众诉求,对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坚持有诉必理,及时妥善审理好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劳动争议以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积极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坚持“院、庭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亲自沟通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专项化解了刘云江、于连华等14件涉诉访积案,综合化解率达94%,实现全年连续12个月进京访零登记。积极开展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释明和诉讼引导900余次,巡回审判156次,诉前调解案件107件,案外化解矛盾解决各类法律纠纷110余件,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法律服务12场次,依法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7万元。
强化大局意识,保障辖区发展落到实处。紧紧围绕管理局党委的中心工作,重点审理好涉及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和大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承租、涉工、涉农等各类案件,并积极做好小城镇建设中房屋拆迁安置的诉前服务。迅速审结了北兴农场400多玉米种植户2245万元玉米款纠纷,及时回款2000多万元,解决了农户春耕生产和生活资金,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受到总局信访办、辖区党委的高度称赞。确定了红兴隆工业园区、城建局、中心医院等为法院“访、提、促”活动联系单位,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审执重点案件20余件,及时调解了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正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农场清收欠款600余万元。提出司法建议30余条,向管理局提出的2 份司法建议,得到管理局领导的亲自批示,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
红兴隆农垦法院多年来,坚持以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不遗余力的解决民生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