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进学校活动
发布时间:2022-09-27 09:05:16
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深化未成年人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进学校。
9月22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庭员额法官、友谊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刘阳走进校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活动,为友谊县第四中学七年级1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活动中,刘阳法官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出发,对组织犯罪、 “软暴力”、如何预防有组织犯罪等方面进行讲解,通过鲜活的案例引导同学们参与讨论,现场气氛活跃。此次活动的举办对于加强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校园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灵活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好校园安全的“守护者”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引路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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