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助节前诉前调处农民工工资待遇案
作者:袁兆斌 发布时间:2014-02-20 08:48:32
2013年1月,双鸭山市佳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黑龙江省红兴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异地新建工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伙人孙某某与张某因工程投资款额等事宜产生纠纷,致拖欠26名农民工工至年终,引发了集体上访。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党委对此十分重视,立即于201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安排信访办牵头,由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协助共同研究处理,经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伙人孙某某与张某,宣讲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及政策规定,使其清醒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自行和解,孙某某先支付农民工工资15万元,圆满化解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手捧用汗水挣来的工钱称,感谢党及给我们农民工办实事人们。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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