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通过巧用线上查控、送达,高效执行完毕3件执行案件。
案件一
2018年,王某在毕某的手机店内购买价值2499元的手机一部,一直未给付手机款。2022年3月,毕某向红旗岭人民法庭申请支付令,要求王某给付手机款2499元,王某未按期支付。无奈之下,毕某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受案后,执行法官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毕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居住地距离较近,但二人距离法庭都较远,遂决定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并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将欠款送至申请执行人毕某的手机店内,收据、结案文书采用线上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极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5天时间解决了长达4年的纠纷。
案件二
2022年1月,孙某为李某收购水稻,装车费、服务费共计9000元,一直未给付。2022年3月,孙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给付原告孙某劳务费9000元。但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仍未给付,故孙某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受案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李某现在身在外地,路程较远,多有不便,执行法官立即采取电话录音、电子送达方式告知李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并耐心细致地对其释法明理。最终,李某态度软化给付了全额劳务费。
案件三
2005年,施某向周某借款5570元用于家庭生活,至今都未还款。周某发现施某于2022年退休,目前有偿还能力,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保全其工资。法官考虑到周某、施某年纪较大,对二人采用了线上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并通过线上扣划的方式将欠款5570元,诉讼费25元划入申请执行人周某账户内,减少了其往返奔波。17年的欠款仅仅跑了一趟就保全完毕拿到钱款,解除了当事人多年的一块心病,当事人连连感谢道“虽然我们未曾见过,但你们的高效的办案让我相信人民法院的法官是为民服务的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