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法定继承纠纷
原告已是耄耋之年
行动不便
被告远在外省
相隔千里
看双鸭山人民法庭
如何突破空间障碍
让当事人
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2019年7月,李某因病去世,李某的母亲陈某与李某的丈夫兰某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故陈某将兰某诉至法庭,要求全额继承女儿李某遗留的1处房产。李某与兰某的女儿已在庭前书面声明放弃继承该房产。
法庭受案后,经过调查了解到原告陈某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平时走路都需要家人搀扶,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且被告兰某目前在外省,路途遥远到法庭参与庭审多有不便。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云庭审”方式参加庭审。
考虑到原告陈某已是耄耋之年,网络操作困难,书记员联络其家人协助。庭前,书记员耐心的指导双方当事人如何进入“云上法庭”;庭审中,双方连线顺畅、画面清晰、声音流畅,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独有房产由陈某全额继承,兰某自愿放弃继承,诉讼费由陈某负担。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回传给书记员,同时向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表达了感谢。至此,一场“云庭审”圆满结束。
“云庭审”既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又可足不出户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了审判工作不受限,公平正义不缺席。今后,红兴隆人民法院将坚持“云庭审”常态化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智能、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