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女,1975年8月13日出生,汉族,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立案庭负责人。2000年、2004年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荣获“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奖,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01亲民法官
李莉大学毕业就进入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奋斗了二十五年,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优秀的法官,同时也是八师中院最年轻的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她按照公正无私、勤奋敬业、平易近人的亲民法官的要求不断努力。面对诱惑和压力,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她曾审理过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一个孩子在某公司附近玩耍时落入水渠溺水身亡,孩子父母遂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该公司不接受审判结果。二审中,双方为孩子落水地点争执不休。李莉认为落水地点是关键事实,必须要查清楚。于是,她带着助理放弃午休,顶着烈日到几十公里外的现场实地查看。在全面掌握案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她指出该公司擅自在水渠上搭设树干,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安全隐患显然存在,因此应对孩子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通过李莉细致的审理调查和耐心的释法说理,该公司不仅接受了判决,还主动给付了赔偿款。
法庭内,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她认真倾听诉求,细致审查证据,努力做好调解,时常忘记下班的时间;法庭外,为了调查取证,她不顾路途遥远,不辞辛苦。新疆地域大,外出动辄就是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但不论严寒还是酷暑,只要案件需要,她苦着自己,也要尽全力还原案件事实。在释法析理中达成情感的共振,用将心比心传递着人文关怀。近五年来,她主审一、二审民事案件近500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近1400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缠诉上访、无一件违法违纪。无论是标的额上亿元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还是家长里短的婚姻家庭纠纷,说起审理思路和办案经过,她都如数家珍。她把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融入每一件案件的公正审理中,镌刻在每一份裁判文书的精益求精中,写入自己无悔的人生追求中。
02学英模谈体会
李莉法官在法院工作二十五年来,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对事业的执着、对百姓的热爱,公正无私、勤奋敬业、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书记员,我要向她学习,我要学习她细心耐心,在工作上细心处理每一项事务,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对每一件案子都做到无愧于心。
——饶河人民法庭干警 张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