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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岭人民法庭宣传《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精神

  发布时间:2013-12-23 15:09:51



    为了充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维护司法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使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信用惩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3年12月5日,红旗岭人民法庭联合公检法司多部门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宣传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法庭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和宣传单,详细具体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及信用惩戒制度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以生动形象的拒执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诚实守信、遵法重德。活动中,法庭工作人员纷纷走上街头,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个人、他人及社会的危害、释明“拒执罪”应受法律惩罚等多种形式,宣传执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过往群众普遍认为宣传资料生动具体,均纷纷驻足观看法庭摆放的宣传展板,大家感触颇深,并主动索要宣传单,进一步了解《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还有许多群众就宣传资料中的“规避执行行为”、“信用惩戒”等问题现场咨询法官,法官们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

    此次活动中,红旗岭人民法庭共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提倡诚信、自觉履行的责任意识,发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投入到社会诚信体现的建设中来,进而形成强大的反规避执行合力,使“老赖”们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余艳春    

文章出处:红兴隆农垦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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