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远在外省
疫情期间出行不便
无法按期参加庭审
原告心急如焚
别担心
红兴隆人民法院
南横林子人民法庭为民解忧
充分利用互联网
为当事人提供指尖上的诉讼服务
虽相隔2100公里
也能“云上”解纷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租赁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陈某与某合作社签订《青储机租赁合同》,租赁期40天,租金30万元,押金100万元。因青储机车辆老旧,行走系统出现故障,一直未能修复,不能继续作业,陈某要求某合作社赔偿机车作业损失200余万元,某合作社不认可陈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并要求陈某把机车送回合作社,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协商未果,故陈某将某合作社诉至法庭。
微信沟通截图
转账记录
法庭受案后,经过调查了解到被告某合作社的负责人居住在外省且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见此情况,承办法官多措并举,克服疫情障碍,利用互联网线上“云”调解,曾在一天的时间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数十次。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双方如期履行法律文书应尽义务,被告按期支付原告押金及租金122.8万元,原告协助被告将青储机车装上拉运车,送回合作社。至此,此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红兴隆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借助各类电子平台,开启云上模式,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