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两起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01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富盛恒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7月4日上午,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富盛恒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公共事业局会议室召开,承办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刘太明、洪曙光、李婧婧,以及破产管理人、债务人代表、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会。
会前实地走访调查
会议召开前,合议庭成员实地察看破产企业资产、走访债权人,并与破产管理人团队密切沟通,对债权申报、财产处置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协调,确定了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富盛恒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方案,并对会期安排进行了公告。
会议上,红兴隆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报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宣告破产民事裁定、债权人会议职权及注意事项、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和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以及审议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办法及议事规则。管理人做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通报债权初步确认情况,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就《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了说明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就债权人对《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出的疑问均现场做出了细致解答。
债权人就上述需表决的事项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事项均以高票通过,表决结果即时宣布。至此,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富盛恒粮食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
02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春城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7月5日上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春城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虎林市迎春镇鑫东方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承办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刘太明、洪曙光、李婧婧,以及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职工代表、管理人等参会。
会前准备
会议召开前,红兴隆人民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的研判,制定了详细的会议预案,从会场布置到安检、引导、登记、入场、离场等各环节,均定岗定责到人,为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八五四农场公安派出所派出六名干警协助保障会议秩序。
会上,审判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全体参会债权人听取和审议了破产管理人的《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权核查须知》《关于提请核查债权表的报告》《债权表》《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办法及议事规则》《管理人报酬方案》,随后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宣读《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刘太明在会中及会后对债权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工作,取得了债权人对破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会议历时两个小时,会场井然有序。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春城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关键环节,其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破产清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继续监督和指导管理人依法履职,扎实有序推进该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