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他在审判一线工作25年,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所办案件无错案、无引发缠诉案件。
01负重前行奋斗至最后一刻
“我身体不舒服,需要住院治疗十天半月。咱们手里的30件案件,你先阅阅卷,看看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如果调解不了,我出院后再处理……”回想起9月1日李庆军的叮嘱,法官助理王卫霞觉得言犹在耳。搭档5年多,她万万没想到,这是李庆军最后一次给自己布置工作。
2014年,李庆军被确诊为尿毒症后,仍以顽强毅力克服病痛、坚守岗位、敬业如初。2018年9月,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54岁。其后,他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被中宣部确定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大先进典型。
1993年考入省高院后,李庆军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立案二庭工作,从书记员到带领审判团队的副庭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兢兢业业、严谨负责。领导们说:“不管啥案子,交给庆军都放心。”同事们说:“庆军这个人从来不会胡来。”当事人说:“我们需要李庆军这样既干净又干事的好法官、好干部。”
即使是与病魔抗争的几年间,李庆军的办案量也常常在全庭名列前茅。在他生命的最后8个月,他的审判团队共结案360件,仅他个人就结案121件,是全庭办案最多的法官。
02学英模 谈体会
李庆军法官的事迹向我们诉说着一名人民法官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的伟大情怀,他怀着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即使身患重疾也忠诚地坚守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疾病没有压垮他,也没有阻止他终其一生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他甘于奉献,言传身教。他对党忠诚,一生追求公正司法。
我们要向李庆军同志学习,要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坚信唯有让群众认可,才能深刻诠释司法工作的价值,用细致的服务温暖群众的心;要清正廉洁,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时,始终选择坚守公正和良知;他是我们的榜样,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在司法的道路上坚定前行。
——立案庭干警 季红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