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饶河法庭巡回审判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了老人的后顾之忧。
原告冯某某的女儿,来到法庭称其父早年离世,其母亲已年过七旬,且瘫痪在床,生活起居不能自理,两个兄长以各种理由,互相推卸责任,冯某某一直居住在女儿家中,两个儿子,不愿出钱也不愿出力。女儿家中现已达到生活拮据,无奈之下,受母亲委托起诉兄长,希望能得到法庭的帮助。
孙庭长热情接待后,随即带领全员干警迅速来到冯某某的家中,使老人深受感动,曾几度哽咽。随即孙庭长电话联系了冯某某的两个儿子,待他们到场后进行了情况了解,并从法律与情理方面,对两兄弟逐一做工作。经过因循利导,从情理到法理,从孝道是传承美德,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用最通俗易懂的话语对他们进行劝解和教育。经过2个多小时的思想疏导和感情教育,终于化解了他们的心结,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母亲的生活由儿女轮流照顾,每月都给予一定生活费用,保证了母亲的正常生活。冯某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临走时冯某某饱含热泪、连连称谢,也使老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