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有这样一群干警,田间地头、银行街道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他们没有节假日,他们就是“披星戴月”的执行干警。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双柳河人民法庭的执行干警,就利用周末休息日干了一件“大事”。
胡某自2015年起多次向牛某借款,累计金额达51万元,欠款到期后,牛某多次催要,但胡某拒不偿还。无奈之下,牛某将胡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被告胡某作出还款计划欲分期偿还借款本息,调解协议生效后,胡某偿还牛某35万元,剩余借款一直未能偿还,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胡某有银行存款及不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执行干警收到消息,发现胡某有一批水稻将要出售。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一刻不敢耽搁,主动放弃休息日立刻前往晒场协助处理卖粮事宜。
初春的天气乍暖还寒,夜里气温零下十多度,干警们身着单薄的棉服坚持在寒夜里工作到十一点多。拿到执行案款后,干警们第一时间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收到执行案款的申请人牛某激动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今年种地的钱有着落了,你们真的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啊!”。
下一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