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红兴隆农垦法院双鸭山法庭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司法改革的相关内容以及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撰写的《掀开司法改革的历史新篇章》一文。并就涉及法院的相关改革内容进行了讨论。同时,干警们还就相关学习内容进行了自学,并做了学习笔记。
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干警们深刻的感受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描绘了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蓝图,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纲领性的文件。同时司法改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断进步的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布局中占居重要地位,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确立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其中关于“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规定是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也是解决法院“地方化”问题的有效办法;关于“审判责任制”的规定,有助于改变“判者不审、审者不判、审判脱离”的弊端,也是法院“去行政化”的制度保障;“法官专业化”的规定则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制度的必要条件,也是法官晋升、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司法公平”既是对传统司法公开制度的一次重大革命,同时也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制约司法专断的有效方法,是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措施;“涉诉信访改革”的内容则有助于重新树立司法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减少涉诉访对法院审判的干扰。
干警们通过学习和讨论,深切感受到此次司法改革将会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涉及到法院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次大的社会变革,我们每名干警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激情迎接这次司法改革,同时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条件下的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