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创新采用“网上摇号”的方式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选取了评估机构。
双方当事人“网上摇号”选取评估机构
司法技术干警:“之前当事人选取鉴定、评估机构都是由案件承办人与当事人约定好时间后,去农垦中级法院进行现场摇号。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且正值春耕时节,考虑到时间、路途、金钱等成本,经过我院技术室与上级法院技术室沟通,现采用“网上摇号”的方式进行选择。通过近三个月的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红兴隆人民法院受理的齐某与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某某有化肥及农业机械设备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某同意以此顶抵欠款。双方当事人在红兴隆人民法院通过“网上摇号”选定了评估机构,第一时间进行了评估,评估后以物抵债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至今,红兴隆人民法院已成功组织了9次“网上摇号”。这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创新性举措,此举有效缩短了审执案件的期限,减少了司法成本和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今后,红兴隆人民法院会继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行“网上摇号”,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给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