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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记|第二十六期 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发布时间:2022-03-15 08:02:25


    一百年不懈奋斗,矢志复兴梦想。百年前,中国共产党在风雨飘摇中将民主与法治的思想播种。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前赴后继的推动法治事业的进步,在艰难前行中留下的印记,值得我们去追寻和铭记。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开设《法治日记》专栏,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法治中国”发展史,在学习百年法律史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努力奋斗。

第二十六期 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3月1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面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13亿多全国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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