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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法小课堂|应诉!你需要知道的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2-03-14 08:11:11



    问:如果被起诉一定要应诉吗?

    应诉,“起诉”的对称。是指被告因原告的起诉而参加诉讼的行为或活动。被告方行使答辩权的诉讼活动及被告方履行诉讼义务的具体体现。符合条件的应诉方应按法院通知,及时参加诉讼活动。


    应诉通俗讲就是人家告了你,你要做出回应。可以口头陈述或者通过提交答辩状的方式反驳他的观点。比如他说你违约,你就要积极地在法庭上举证说明你没有违约,而不是置之不理。提交答辩的过程和积极举证加在一起就是应诉。

    1.被起诉一定要去应诉。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的人,要如期参加庭审接受应诉。这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如果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审判,这就丧失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对自己极为不利。一般被告经传票送达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必须出庭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2.开庭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审查案情,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放弃答辩权利不利于法官查清事实,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建议提前准备答辩,按期参加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问:被告了如何积极进行应诉?



1.委托辩护人

    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依法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法律层面上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其陈述意见。



2.准备答辩

    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被告人仍然可以自行答辩。不仅如此,答辩的主要力量还是应该依靠自己,毕竟自己最熟悉自己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行使答辩权,首先要对诉讼程序有所了解,特别是对法院开庭的步骤有所了解。在法庭上,要经过调查事实、互相辩论、最后陈述等几个阶段,在这些阶段中,被告人都有发言权,要抓住时机,把自己想要表达的都表达出来。

    综上所述,如果被起诉了一定要去积极应诉,可以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积极准备答辩这两个方法来应诉。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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