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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记|第七期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2-02-16 08:28:11


    一百年不懈奋斗,矢志复兴梦想。百年前,中国共产党在风雨飘摇中将民主与法治的思想播种。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前赴后继的推动法治事业的进步,在艰难前行中留下的印记,值得我们去追寻和铭记。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开设《法治日记》专栏,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法治中国”发展史,在学习百年法律史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努力奋斗。

第七期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规《婚姻法》出台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同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开始实施,这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被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1950年的《婚姻法》共8章27条,同土地改革一样,是新政权对社会全面改造的一部分,是新政权力图通过改造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及其观念,将占人口半数以上的妇女从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压迫中解放出来,是进一步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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