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记|第一期《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发布时间:2022-02-08 08:43:14
一百年不懈奋斗,矢志复兴梦想。百年前,中国共产党在风雨飘摇中将民主与法治的思想播种。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前赴后继的推动法治事业的进步,在艰难前行中留下的印记,值得我们去追寻和铭记。即日起,红兴隆人民法院开设《法治日记》专栏,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法治中国”发展史,在学习百年法律史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努力奋斗。
第一期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党的一大没有制定党的章程,但一大党纲已经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如关于党员条件、入党程序,还规定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一大党纲具有了党章的初步体例,实际上起了党章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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