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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适用支付令 为民讨薪解忧愁

发布时间:2022-02-07 09:08:25


    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为70岁老人索要务工费发出2022年第一份支付令。

案情回顾

    70岁的白某在吴某家中从事水稻短工工作,短工结束后白某向吴某索要工钱,吴某称农业补贴未下发无钱支付工钱,待补贴下发后立即支付。

    2022年1月,白某因老伴患病急需用钱再次向吴某索要工钱,吴某以水稻作物还未出售为由推拖,无奈之下白某向红旗岭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红旗岭人民法庭认为白某讨薪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法定条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立案后,红旗岭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水稻作物所在的场院为白某讨薪送达支付令,但吴某仍以粮价持续走低无钱为由拒绝给付。在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后,吴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结清了工钱。

    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仅用一天时间便为当事人讨回了应得的血汗钱。案件得以快捷、高效的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雪冬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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